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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名称 |
东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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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 |
孙文芳 |
联系方式 |
0317-76632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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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址 |
东光县东光镇东兴路18号 |
办公时间 |
周一至周五上午8∶30--12∶00,下午1∶30--5∶30(夏季时间下午2∶30--5∶3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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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 |
(一)履行全民所有土地、矿产、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。 (二)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。 (三)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。 (四)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。 (五)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 (六)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。 (七)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。 (八)负责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实施耕地保护政策,负责耕地数量、质量、生态保护。 (九)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。 (十)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,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。 (十一)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。 (十二)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。 (十三)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。 (十四)查处县本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。 (十五)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。 (十六)负责全县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。 (十七)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。 (十八)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。 (十九)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。 (二十)负责推动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。 (二十一)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。 (二十二)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。 (二十三)负责县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许可工作。 (二十四)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资金及国有资产。 (二十五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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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东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:河北省东光县府前街66号 电话: 0317-77217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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