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 - 专题专栏 - 涉企行政检查公示 - 检查标准 - 科局 - 财政局

检查事项和依据

发布日期:2025-08-14   来源:
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标准
1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 企业法人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》《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》
2 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 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财政部门监督办法》《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》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》《企业财务通则》等

网站地图 | 公示表下载

主办单位:东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:河北省东光县府前街66号 电话: 0317-7721732

网站标识码:1309230005 备案号: 冀ICP备05005363号-1 公安备案号:13092302000178

推荐使用1440*900或以上分辨率,并使用IE9.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