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
于桥镇双柳树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1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(东:双柳树村地;西:双柳树村地;南:双柳树村地;北:双柳树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1.5260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于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东光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大单镇洼里高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2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(东:洼里高村地;西:洼里高村地;南:洼里高村地;北:洼里高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0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大单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东光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南霞口镇北穆庄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3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(东:北穆庄村地;西:北穆庄村地;南:北穆庄村地;北:北穆庄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0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南霞口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东光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灯明寺镇尹庄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4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(东:尹庄村地;西:尹庄村地;南:尹庄村地;北:尹庄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0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灯明寺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东光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南霞口镇东街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5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(东:东街村地;西:东街村地;南:东街村地;北:东街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0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南霞口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东光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灯明寺镇后祁庄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6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(东:后祁庄村地;西:后祁庄村地;南:后祁庄村地;北:后祁庄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0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灯明寺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东光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灯明寺镇东大邢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7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(东:东大邢村地;西:东大邢村地;南:东大邢村地;北:东大邢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0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灯明寺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东光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南霞口镇丰果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8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(东:丰果村地;西:丰果村地;南:丰果村地;北:丰果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0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南霞口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东光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连镇镇庞庄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(9号地块)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(东:庞庄村地;西:庞庄村地;南:庞庄村地;北:庞庄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0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(沧审批核〔2026〕30号)文件,用于河北沧州东光县京沧50MW风电项目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4月23日开始,由连镇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2日。(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)。本公告可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http://www.dongguang.gov.cn/。
特此公告。
东光县人民政府
2026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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